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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僅1戶者可減稅
2014-07-04房市新聞
自由時報 – 2014年7月4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邱柏勝/台北報導〕財政部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不動產交易所得加重稅負,但僅有一戶自用住宅的家庭可望減稅,除排除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外,原本要課稅的房屋交易所得也將取消。此外,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奢侈稅傾向不廢除,擬採「部分停徵」方式,不動產奢侈稅可能暫時停徵。
僅一戶自宅賣屋 房、地所得都免稅
根據初步規劃,未來以房地實際價格合併計算交易所得課稅,將排除僅有一戶自用住宅、長期持有及農地農舍。據了解,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出售時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都將免稅,亦即現行房屋交易所得稅也一併取消。
舉例而言,出售北市房屋獲利一千萬元,其中房屋交易所得三百萬元,以綜所稅稅率三十%計算,原應繳稅九十萬元;但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若房屋持有人名下只有該戶自用住宅,其賣屋獲利就不用課稅,反而可少繳九十萬元。
至於此舉是否衍生人頭戶問題,例如利用成年子女或親友名義炒房?財政部官員表示,人頭戶可透過加強查緝及配套措施等方式防堵,將審慎研擬相關配套措施。根據統計,個人名下擁有一棟房屋者約五三九萬戶,限縮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一戶自用住宅後,數字還要精算。
另外,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土增稅將可扣抵,「稅額扣抵」或「稅基減除」二擇一。據了解,財政部傾向採「稅基減除」,例如出售房地獲利一千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現值計算)兩百萬元,可減除兩百萬元,以獲利八百萬元計算稅額。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房地合-實價課稅-僅1戶者可減稅-221112961--fin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