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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起 可查詢不動產買賣資訊
2012-07-29房市新聞
作者: 管婺媛╱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將在八月一日正式上路,內政部表示,預估今年十月後民眾就可查詢相關成交案件資訊;若單一區段案件少,將研擬擴大區段化,達到去識別化目的,保障買方隱私。
至於外界擔憂實價登錄實施後,政府將針對房地產交易採實價課稅,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有助不動產成交市場資訊透明化;但僅實價登錄,並非課稅,內政部目前沒有課稅相關規劃,希望外界不要過度反應。
攸關全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價登錄的「地政三法」,即《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去年底三讀過關,經行政院核定自今年八月一日實施。
從今年八月一日起,不動產成交案件的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卅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地政士、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的買方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因登錄資訊有一個月申報登錄期,經篩選、區段化及去識別化處理,十月後可查詢相關成交資訊。王靚琇指出,制度上路初期可供查詢資料數量尚待累積,若單一區段成交登錄案件少,將研擬擴大門牌號碼區段,由每五十號增為每一百號,達到區段化、去識別化目的,保障不動產成交案件權利人隱私。
至於日前傳出地政士因增加登錄服務而醞釀哄抬服務費一事,王靚琇則說,實價登錄是地政士的法定義務,地政士因實價登錄作業而勞務增加,原則上服務費收費應回歸市場機制;地政司已與業界溝通,勿趁機哄抬服務費或聯合漲價,若服務費有增加,應告知消費者。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5%8D%81%E6%9C%88%E8%B5%B7-%E5%8F%AF%E6%9F%A5%E8%A9%A2%E4%B8%8D%E5%8B%95%E7%94%A2%E8%B2%B7%E8%B3%A3%E8%B3%87%E8%A8%8A-213000529.html?_es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