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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懂地價稅 輕鬆省下5倍稅金
2014-04-11房市新聞
發表於 2014-04-11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國內地價稅課徵是以公告地價為稅基,但根據內政部2013年公告地價,卻僅為市場行情價格20.1%,明顯偏低;在每年11月申報地價稅前,搞懂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可省下5倍稅金,所有權人可好好利用這節稅法寶。
買房是一大筆開銷,除了殺價與比價,屬於政府德政的節稅優惠,不使用未免可惜。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房屋座落在土地上,民眾買屋後別忘主動前往稅捐機關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變更,爭取應得的優惠。
只要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將戶籍遷入房屋所在地,且無出租或營業事實,而房屋建物也歸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即可申請辦理。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僅需千分之二,一般地價稅率則為千分之十,兩者相差5倍之多,若放棄非常可惜。
徐佳馨提醒,地價稅於每年11月1日開徵,想要變更為自用住宅用地,必須在開徵日前40天之前辦理,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假如錯過這個期限,即使申請通過,優惠稅率也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若已核定而用途沒有改變,以後可以不必再申請。
財政部指出,如果房子有部分作營業使用,仍可以申請部分自用,也就是營業部分按一般稅率課稅,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民眾應特別注意的是,符合自用住宅規定的都市土地面積不可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可超過700平方公尺,也就是說前者最多約90.75坪,後者最多約211.75坪,且每人申辦只限一處。
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309261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