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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贈地免土增稅 移轉他人稅恐更高!
2015-03-12房市新聞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夫妻之間相贈土地,可要仔細精算土地增值稅!雖然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再移轉第三人時,並非以夫妻贈與時之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而是以該土地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稅務局特別指出,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由於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是採倍數累進稅率結構,若選擇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未來土地移轉第三人時,土地漲價倍數可能較高,屆時可能須適用較高稅率,稅負反而更重。
在此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夫妻間贈與土地僅為暫時 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應仔細評估該筆土地未來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資料來源:https://tw.house.yahoo.com/news/%E9%85%8D%E5%81%B6%E8%B4%88%E5%9C%B0%E5%85%8D%E5%9C%9F%E5%A2%9E%E7%A8%85-%E7%A7%BB%E8%BD%89%E4%BB%96%E4%BA%BA%E7%A8%85%E6%81%90%E6%9B%B4%E9%AB%98-011300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