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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戶不動產放寬規定 社局調高24.43%

2014-12-08

房市新聞

自由時報 – 2014年12月4日 上午8:41
避免因公告現值調高喪失資格

〔自由時報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每年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台中市多數地區都調高,市府社會局為避免弱勢家庭受到影響,將明年不動產限額調高九.九%、不動產放寬規定調高廿四.四三%,把貧窮線拉高,讓擁有不動產而整體生活條件都不變的弱勢家庭,可以繼續領取生活補助。
台中市一百年的土地公告現值調幅為七.七七%,在一○一年調幅為十五.七%,很多市議員接獲弱勢家庭反映,家中的生活條件不變,但因公告現值調高,造成不符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標準,無法領取補助,嚴重影響生計。

社會局因此從一○一年起,針對每年都領取低收或中低收入生活補助的家庭,放寬其不動產規定,一律隨台中市公告現值一起調漲,但首次或曾申請過的不動產限額,則是依照台灣省標準來調整。
依據內政部公告的一百年至一○三年土地公告現值調幅,台中市的調幅分別為七.七七%、十五.七%、四.七九%、廿四.四三%,而台灣省則是七.二二%、五.四五%、八.六四%、九.九九%。
新申請者不動產限額調高9.9%

社會局公告明年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審查標準,對於首次或曾申請過再次申請的民眾,以台灣省一○三年調幅九.九九%為依據,將不動產限額低收入戶由一○三年的不得超過三百廿萬,提高到三百五十二萬,中低收入戶由四百八十萬,調高到五百廿八萬,調幅為九.九%。

另外,過去持續領取補助的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則比照台中市一○三年公告現值的調幅廿四.四三%調漲,將低收入戶不動產放寬規定由三百六十四萬提高至四百五十三萬,中低收入戶五百四十七萬提高為六百八十一萬,讓這些弱勢家庭不受公告現值調高影響,仍可符合資格。

社會局強調,每年都會進行社會救助總清查,了解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生活條件狀況是否有更改,舊的申請者若整體生活條件都未更改,就可隨著公告現值放寬,不會有人受到影響,但因台中市調幅太高,因此新的申請者就依台灣省的標準來明定,若有特殊情況,則由社工訪視後,依專案處理。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5%BC%B1%E5%8B%A2%E6%88%B6%E4%B8%8D%E5%8B%95%E7%94%A2%E6%94%BE%E5%AF%AC%E8%A6%8F%E5%AE%9A-%E7%A4%BE%E5%B1%80%E8%AA%BF%E9%AB%9824-43-004155536--fin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