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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機客避奢侈稅 五大手法遭鎖定
2013-11-29房市新聞
發表於 2013/11/27 16:50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採訪報導
財政部查奢侈稅查出心得,各種避稅手法逐漸現形,國稅局已加強查核包括假贈與、假信託、假人頭、先租後售、預告登記等五類短期炒作個案,其中仍以找名下沒有房產,符合自住條件的「人頭」避稅方式最多,這種無所得資力、疑似被當人頭利用的短期不動產買賣,由於被專案列管,投機客將難有操作空間。
預售屋免課奢侈稅,成為投機客新的發財大道。(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以國稅局查獲的人頭炒房案例來說,小陳(化名)自2008年起即經常買賣不動產,自奢侈稅施行後,名下尚有多戶房屋,為了避稅,開始利用名下無房產的人頭登記買賣房地。國稅局發現,小陳購屋時都會在契約加註特別條款,約定價金由他支付,但所有權須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售屋時小陳再以代理人身分與買方簽約並收取訂金,追查價金支付流向,售屋款項其實進了小陳口袋,且從奢侈稅後便以此方式交易13筆房產,逃漏稅1650多萬元,須補稅處罰。
國稅局指出,利用他人名義規避奢侈稅,除可按漏稅額處2.5倍罰鍰外,情節嚴重的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作為人頭協助逃稅者,也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刑罰,民眾切勿貪圖小利惹禍上身。
另外,預售屋仍是奢侈稅一大漏網之魚,因國稅局認為,預售屋買賣屬於「權利」移轉,而非「不動產」產權移轉,免課奢侈稅,僅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可。不過,購買預售屋只須預繳小額訂金,近年已有不少投機客藉此賺取暴利,甚至用「紅單」轉手賺取價差。
紅單就是預售屋接待中心使用的購屋預約單,通常投機客只要在預售屋正式開賣前,以少額訂金取得預約單,即擁有優先承購權,等到正式開賣,建商調高開價,投機客就能以較低價格進場,轉手還可賺好幾成價差,為防堵逃漏稅,國稅局目前正從建商、代銷、房仲業著手蒐集資料清查。
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44665448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