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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謄本露個資 下月僅11種人有權索取
2015-02-02房市新聞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內政部原本去年要實施上路的「第2類謄本」隱藏屋主姓名、地址的政策,因仲介業者陳情,加上地政士認為全部隱匿,恐怕會有都更整合無從尋找地主、特殊土地狀況的文書無法送達等問題,也讓內政部急踩煞車研擬「第3類謄本」,預計2月2日開始,屋主可申請將2類謄本的姓名、地址隱藏,新制3類謄本則開放給都更實施者、債權人等11項符合條件者申請。 新制謄本增加第3類謄本。(台北市地政局提供) 引發不動產業者熱議的謄本隱私,將有條件開放了!過往因不少民眾向相關主管機關投訴遭仲介干擾,寄大量售屋DM及詢問是否願意委託賣屋,造成擾民的狀況。內政部去年初原本打算將2類謄本「全盤上鎖」,但引發仲介業者恐慌,希望政府做好相關配套。 經過1年的研議,內政部地政司將從2月2日起,讓自然人可上網利用自然人憑證申請隱藏姓名、身分證字號及住址,但債務人及債務比例則不揭露。台北市地政局地籍及測量科科長葛澤桓指出,未來不想被洩露個資的民眾申請後,名字會變成例如陳OO,統一編號也僅露4碼,地址則是可部分隱匿。 不過,若謄本所有權人是非自然人,如財團法人或公司行號,例如現在投資豪宅的買家喜歡利用登記在公司名下節稅,那麼這類非自然人的所有權人的2類謄本資料,除了債務人及債務比例之外,仍是「全都揭露」。 至於新制3類謄本的姓名、住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也全部都揭露,但是相較2類謄本是任何人都可申請為原則,3類謄本僅限「登記名義人、利害關係人」可申請。台北市地政局局長李得全表示,11項符合條件者包括都更單元內的所有權人、都更實施者、公寓大廈管委會主委及債權人等,都必須臨櫃申請檢附相關資料。 若未來屋主不想謄本資訊被洩露,2月2日起應到內政部地政司官網申請「住址隱匿申請」,若沒有這樣動作,所有權人的2類謄本姓名、地址仍將按照舊制全部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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