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臉書幸福家分店客服中心人才招募
活動訊息

幸福家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首頁 > 房市動態 > 房市新聞

區域動態

房市新聞

2015-02-02

終結謄本露個資 下月僅11種人有權索取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內政部原本去年要實施上路的「第2類謄本」隱藏屋主姓名、地址的政策,因仲介業者陳情,加上地政士認為全部隱匿,恐怕會有都更整合無從尋找地主、特殊土地狀況的文書無法送達等問題,也讓內政部急踩煞車研擬「第3類謄本」,預計2月2日開始,屋主可申請將2類謄本的姓名、地址隱藏,新制3類謄本則開放給都更實施者、債權人等11項符合條件者申請。 新制謄本增加第3類謄本。(台北市地政局提供) 引發不動產業者熱議的謄本隱私,將有條件開放了!過往因不少民眾向相關主管機關投訴遭仲介干擾,寄大量售屋DM及詢問是否願意委託賣屋,造成擾民的狀況。內政部去年初原本打算將2類謄本「全盤上鎖」,但引發仲介業者恐慌,希望政府做好相關配套。 經過1年的研議,內政部地政司將從2月2日起,讓自然人可上網利用自然人憑證申請隱藏姓名、身分證字號及住址,但債務人及債務比例則不揭露。台北市地政局地籍及測量科科長葛澤桓指出,未來不想被洩露個資的民眾申請後,名字會變成例如陳OO,統一編號也僅露4碼,地址則是可部分隱匿。 不過,若謄本所有權人是非自然人,如財團法人或公司行號,例如現在投資豪宅的買家喜歡利用登記在公司名下節稅,那麼這類非自然人的所有權人的2類謄本資料,除了債務人及債務比例之外,仍是「全都揭露」。 至於新制3類謄本的姓名、住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也全部都揭露,但是相較2類謄本是任何人都可申請為原則,3類謄本僅限「登記名義人、利害關係人」可申請。台北市地政局局長李得全表示,11項符合條件者包括都更單元內的所有權人、都更實施者、公寓大廈管委會主委及債權人等,都必須臨櫃申請檢附相關資料。 若未來屋主不想謄本資訊被洩露,2月2日起應到內政部地政司官網申請「住址隱匿申請」,若沒有這樣動作,所有權人的2類謄本姓名、地址仍將按照舊制全部揭露。原文網址: 終結謄本露個資 下月僅11種人有權索取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0147490349.html

2015-01-30

大都會房價鬆動 桃園獨強漲6%

記者王玉樹/台北報導房仲業昨發布「2014年Q4房價指數」,總計台灣七大都會有台北、新竹縣市與台中在第4季成交價格出現鬆動現象,指標地區台北市微跌0.17%。上漲的都會中以桃園漲幅近6%最強勁。房仲業指出,今年首季台北個案降幅會更明顯。台灣房屋房價指數是以「移轉棟數」與「內部成交行情」統計而成,數字可以看出當季價格與成交熱度的綜合變化。2014年第4季台灣房價指數為139,相較第三季微幅上升 1.46%。在實際成交均價方面,第4季全國每坪均價為22.51萬元,較上季微揚 1.16%,比2013年同期亦增2.61%。細看七大都會,新北、桃園、台南與高雄4都都微幅上漲,其中以桃園均價每坪16.8萬元,漲幅5.86%領先各都。新北市28萬元,小幅上升3.9%緊追在後。但是台北市每坪成交均價53.9萬元,卻比第3季53.99萬元,微跌約0.17%。新竹縣市16.29萬元、台中15.55萬元,各跌1.75%與1.83%最多,整體以台中跌最多。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分析,從指數看來,高房價的台北市已出現房價鬆動現象,「今年個案價格下修情況會更明顯。」整體而言,房價下跌的效果仍不明顯,要觀察後續的政策而定。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61471290319.html

2015-01-23

香港客不只掃淡水房 機場之便讓桃園成新歡

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在房市一片不景氣的氣氛下,仍有少數建案開出國際買盤,國際代銷業者去年起將台灣建案帶往亞洲城市巡迴聯賣,其中桃園頗受香港買方喜愛,業者分析,香港人非常喜歡造訪台灣,桃園占地利之便,且房價平實,因此銷售反應最好。 外國買方對台灣的建築品質與風土民情都讚譽有加。(好房網資料中心) 過去兩季,包含新潤、富旺、鄉林等國內知名建商與亞太國際地產合作,在新加坡與香港一共進行五場展銷活動,亞太國際地產總經理秦啟松表示,台灣建築品質、服務水準及人文素養在亞洲都名列前茅,此次共有40至50組客戶下訂,其中新潤建設在桃園青埔的建案成交12戶、台中七期的「鄉林皇居」成交2戶,其他如新竹竹北及台南的建案,因客戶對區域不熟悉,未有成交。 秦啟松說,買方幾乎全部來自香港,其中不乏香港房地產商,都以休閒置產為需求;對香港人而言,與台灣關係非常友好,加上房價相對便宜許多,又不像香港總是被陸客佔據,於是來台購屋自住兼投資。不過,比起國人海外置產的資金潮,台灣建案外銷的總額僅是九牛一毛。 房仲透露,全台買賣移轉件數創下過去13年來新低,但房仲店數與當時相比為倍數成長,僧多粥少加上政策限制,店頭經營慘澹,業者快要無法生存,連精華地段都有房仲陸續關店,「現在路上很難遇到房仲同業,反而在機場時常相遇,因為大家都把重心放在海外,忙著帶客戶出國看屋」。資料來源: 香港客不只掃淡水房 機場之便讓桃園成新歡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5560489789.html

2015-01-19

縣市全漲 全國地價總指數升4.2%

2015-01-16 記者孫偉倫、陳美珍/台北報導內政部昨(15)日發布最新一期都市地價指數,各直轄市與縣市都市地價均上漲,全國總指數較上期上漲4.2%,其中漲幅最大為金門縣上漲9.5%。直轄市則以新北市上漲6.7%居冠,其次為高雄市上漲幅度6.3%。若按分區使用別,以商業區漲幅較大,為4.3%,住宅區為4.2%,工業區則僅3.9%。相較於過去幾期工業區地價漲幅最大,本期的統計已經明顯縮水,顯示政府打擊工業區炒房已逐漸見效。明年恰逢公告地價調整,以2014年9月30這一期地價指數115.04,兩年前同期96.32相比,都市地價平均上漲近兩成,除非今年地價下跌,否則預期明年的公告地價調幅應該不低。公告地價三年一調,是地價稅的稅基,上次調漲是在2013年,漲幅是8.66%。內政部表示,都市地價指數是以2013年3月31日為基期(指數為100),本期(201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全國都市地價總指數為115.04,與上期總指數110.35比較,上漲幅度為4.2%。與上年同期漲幅(5.7%)相較呈現趨緩態勢。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這次各直轄市、縣市均上漲,其中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及高雄市五個直轄市與宜蘭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六個縣市的漲幅超過3%,其餘各直轄市、縣市小幅上漲。在上漲幅度較大的縣市中,外島金門縣上漲9.5%,漲幅最大,尤其以金城鎮漲幅11.6%最顯著。金門縣政府對此表示,隨著人口持續遞增及各項投資建設開發案的推出,讓房地產需求增加,帶動地價上漲。在直轄市中,以新北市上漲6.7%,漲幅最大。新北市政府指出,近年來積極推動公共工程及交通建設,提升區域生活機能及增加交通網絡便利性,帶動周邊及鄰近商圈的商業活動。另外也因新興整體開發區周邊,建商積極推案,使房地產交易熱絡,帶動地價上漲。資料來源: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646237

2015-01-12

新北房價高漲 年輕人改住桃園

2015-01-11 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內政部公布最新人口遷移統計,5年來六大都會區人口遷移仍以北北桃為主,台北市淨遷入人口達4萬6699人,第二名則是桃園淨遷入人口4萬5061人,新北市去年居然淨遷出5564人,北台灣人口遷移呈M型化發展。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分析,台北市一向是首善之區,是各大企業進駐率最高的城市,加上捷運路網、生活機能強,最具吸引力,不過最大缺點就是房價過高,一般家庭與年輕人難以入住,北市淨遷入人口逐年下降;新北市房價過去五年也有同樣問題,新北市過去五年淨遷入僅1萬6214人,去年更呈現淨流出。劉怡蓉分析,新北市去年房價也從每坪30萬元漲到31.5萬元,漲幅5%,且愈鄰近台北市的區域房價漲幅愈高,令不少年輕家庭難以購屋,寧可購買桃園房屋,也不願住在夾在台北市與桃園市中間的新北市。根據台灣房屋統計,台北市1年來房價從每坪57.9萬元漲到60.2萬元,漲幅4%,是房價漲幅最低的都會區;房價漲幅最高的則是台南市,從每坪9.9萬元漲到11萬元,漲幅11.1%,漲幅第二高的則是桃園,從每坪16.1萬元漲到17.3萬元,漲幅7.5%。劉怡蓉分析,桃園極具遷入、購屋吸引力,除了房價低外,機場捷運線今年將通車,去年底正式升格為第六大都會區,加上航空城、藝文特區利多議題,帶動桃園房市穩定發展,人口淨遷入動力可望帶動房市持續增溫。台南、高雄近年房價漲幅頗高,但人口仍呈外流跡象,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分析,高雄近年來也有不少重大公共建設與轉型機會,如亞洲新灣區、輕軌捷運等,不過也因為企業尚未全面進駐,就業機會仍不如北台灣,導致人口持續外流,但待公共建設到位後,人口回流機會大增,發展潛力佳。資料來源: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7/634652

2015-01-05

子女婚嫁 贈與100 萬免稅

2015-01-0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新年交界期間往往是結婚旺季,財政部指出,父母贈與子女婚嫁財物,價值在100萬元以內享有免稅,但所贈財物應在婚嫁前後半年內完成申報,子女獲贈的百萬婚嫁贈與,才可以免繳納贈與稅。每逢新年前後,都是民間嫁娶最熱鬧的時點,財政部提醒準新人們的父母,善加利用子女婚嫁時所贈與財物的節稅規定,每位子女獲贈的婚嫁財物不超過100萬元,都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課徵贈與稅。依據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人每年擁有的贈與免稅額是220萬元,另外,子女婚嫁時,父母還可以另外贈與100萬元財物,亦免課贈與稅。換言之,對於資金較為寬裕的家庭,每年除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外,還可以善用婚嫁百萬贈與,在子女婚嫁當年度送出100萬元的財物,亦不必擔心會被課徵贈與稅。財政部舉例,甲有一雙兒女,選在同一年結婚,甲與妻子除可各自贈與總額220萬元(合計440萬元)給兒子及女兒外,還可以各自贈與100萬元(合計200萬元)給兒子與女兒做為婚嫁贈與財物,換言之,父母一年內合併送出640萬元財物給子女,都在免稅額度內,無須繳納贈與稅。財政部也規定,婚嫁贈與免稅時點的認定,是以子女登記結婚前後六個月內的贈與為準。因此,父母在辦理婚嫁贈與稅申報時,應提供贈與契約書、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身分資料及子女結婚登記的相關事實證明,只要趕在子女婚嫁前後六個月申報,即享有免稅。財政部提醒,逾期申報,免稅權益則會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