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買到漏水房
2013-07-06房市新聞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6日 上午6:18..
記者黃啟菱/專題報導、攝影
近日常有午後雷陣雨,也進入颱風旺季,雨天雖然外出不便,但對於想買屋自住的民眾來說,正是看屋好時機。房地產專家常說「下雨天,看屋天」,就是因為漏水屋或是積水屋一遇到雨天幾乎都會原形畢露,只要購屋民眾仔細查看,就能避免踩到地雷。
房屋漏水是最常見的買屋糾紛,有些屋子成交之後才發現漏水情形,雙方在協調溝通上就較費時。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說,依民法第354條規定,賣方對於漏水屋有瑕疵擔保責任,而買方在交屋後5年內,可請求公正的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或鑑定公司來做鑑定,與前屋主協調減少價金,但前提是漏水現象必須是存在交屋之前,若是交屋後因為買方裝潢施工等因素而造成漏水,就不能歸責於賣方。
此外,如果買方在簽訂買賣合約時已經知道房子有漏水現象,且漏水位置及情況也註記在合約書內,也不能在事後向賣方請求賠償。
而且在交屋後5年內期間,買方必須依民法第356條規定從速檢查房子,如發現有瑕疵必須立即通知賣方,並在通知後6個月內主張並行使減少價金的請求權,如果沒有從速檢查、或沒有立即通知、或未在通知後6個月內行使權利,賣方有權拒絕處理。自交屋時起經過5年,瑕疵擔保請求權也會消滅。
漏水屋難處理,衍生糾紛多,民眾除了看屋時留意「不動產現況說明書」完整度,也可自行檢查房屋是否漏水。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利用連續下雨的時間看屋,特別容易找到住宅漏水的缺失,算是掌握「天時」,在此同時,也別忘了「地利」,那就是除了屋況,還需要檢視大環境,如房子所在區域是否有積水問題、物件1樓處是否有積水痕跡,及附近排水系統是否有淤塞狀況等。
物件內部上,仔細觀察物件內外牆面,檢查牆面有無壁癌、水漬、發泡及油漆脫落等情形,如果外牆變黑,就可能有壁癌問題,而屋內牆壁接縫、陽台外推處及頂樓加蓋等地方,則要注意是否因潮濕而產生不平整的隆起。由於木作如窗框、櫃子乾燥速度慢,也可以從此略見一二。
此外,裝潢屋在看屋時仍需檢查陽台外、廚房、廁所排水管,以及馬桶的排水順暢度。擔心結構的買家,可以掀開輕鋼架的蓋子看看裡面的鋼筋水泥是否有剝落現象。
「人和」也是關鍵,看屋時先向鄰居打聽屋況,特別是樓上或樓下的住戶,詢問住家是否曾有滲漏水或是海砂、輻射等紀錄,徐佳馨強調,先與鄰居經營良好的互動,未來入住也較能互相溝通配合。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避免買到漏水房-避免買到漏水房-221806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