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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動態

房市新聞

2014-06-21

機場捷運環北站工程 先封中壢中正路

發表於 2014-06-17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機場捷運環北站延伸中壢火車站工程,因火車站橫渡線施工,原本同步實施填平元化路地下道以及封閉中正路4個車道,考量對當地交通衝擊,縣政府決定分階段實施,先封中正路,明年再填平元化路地下道。縣政府交通局表示,機場捷運A21環北站延伸A23中壢火車站工程,原本承包商提出的交通維持計畫,是將填平元化路地下道及封閉站前中正路只剩2線道同步進行,但經道安會報討論結果,認為對中壢交通影響程度太大,交通維持計畫審查未過關。因元化路地下道是聯絡前後站的重要道路,一旦填平以後,來往前後站車流必須轉往附近的中新、龍岡路地下道和中原陸橋通行,交通量一時恐難以負荷,加上火車站前中正路封閉施工後,6線道只剩下2線道,中壢市區交通恐將陷入長期混亂,造成民怨。交通局要求承包商依照道安會報的共識,將元化路地下道填平及中正路封閉分階段施工為原則,重新擬定新的交通維持計畫,預計承包商會在兩周內將修正計畫送出,縣府在6月底或7月初重新審查。如果審查順利,通過承包商的交維修正計畫,機場捷運延伸線的橫渡線工程最快7月間會動工,至於元化路填平計畫,則會延到明年以後。因中壢火車站前中正路被封閉只剩2線道,這條路又是桃園、中壢、國光、新竹、中興等多家客運公司必經之路,縣政府有意在A21環北站設立客運轉運站,將客運路線拉到環北站,紓解車流。業者反彈指出,在環北站設立轉運站極度不方便,旅客會大幅流失,屆時大家又開車上下班,反而「適得其反」。目前縣政府已暫緩設立轉運站計畫。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76128268777.html

2014-06-16

複合式商城 拉高周邊房價

2014/06/14 【聯合報╱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大直美麗華周邊住宅。 記者徐兆玄/攝影 複合式商城內有書店、影城、運動健身、超市、美食街等機能,不僅滿足消費者食、衣、育、樂的需求,也帶動周圍房價成長。房仲統計全台8大複合式商城周邊房價,並與區域均價相比,發現商城附近住宅行情比行政區高3.5%至18.9%。台灣房屋智庫經理江怡慧分析,近來愈來愈多大型商城開幕,根據台灣房屋統計全台8大複合式商城周圍房價,目前最高的仍是台北市大直「美麗華百樂園」,周圍住宅每坪73.5萬元,比起行政區每坪61.8萬元,貴了將近2成;而價差最高的則是台中的「老虎城」,商城周圍每坪29.9萬元,比起同區域的均價每坪19.1萬元,貴了超過5成。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表示,台中老虎城位於七期重劃區豪宅區段內,距離秋紅谷廣場不到300公尺,與新光、遠百購物商圈也僅800 公尺之遙,周邊高價住宅環繞,因此拉高均價,才會比區域行情高出5成以上,屬於特例。洪佩君說,撇除特例,商城周圍的房價的確還是比行政區均價來得高,以大直美麗華來看,2004年開幕時便以摩天輪吸引外界目光,成為北市著名地標,加上捷運木柵線延伸文湖線後引領人潮湧入,大直重劃區逐漸成形,成為當地知名的高級住宅區,連帶地拉高區域房價。新北市中和環球購物中心也具有相同的房價拉抬效果。洪佩君分析,中和環球購物中心周邊雖然是工業區,但自從2005年商城進駐後,附近住宅水漲船高,除了大型建商在附近推出高檔住宅,就連工業住宅價格也直追一般大樓社區,周邊交易均價每坪39.4萬元,高出區域行情7.9%。江怡慧分析,桃竹地區也因為商城帶動區域繁榮,重新開幕2年的遠東SOGO巨城購物中心周邊路段仍有1、2字頭房價,也因為商城開幕後房市能見度提升,房地產增值潛力大、後市可期。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房市新訊 - 房產投資 - 複合式商城 拉高周邊房價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6&f_ART_ID=309372#ixzz34mjXh3gg Power By udn.com

2014-06-13

擁第4屋 本月起房屋稅加重課

2014/06/10 【聯合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財政部定調,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房屋總數全國超過三戶,第四戶以上將被視為「非供自住房屋」,今年六月起,稅率將由百分之一點二跳升為百分之一點五到三點六不等。財政部估計,全台約有卅萬戶會受到加稅衝擊。上周五生效 卅萬戶加稅針對多屋者調整其住家用房屋稅率的房屋稅條例修法案,已自上周五起生效。配合修法,財政部昨天提出「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草案,確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第四戶以上房屋,將課以較重的房屋稅。在財政部提出明確定義後,地方政府即可針對「非供自住房屋」課較重的房屋稅。符合三條件 才可視自住依據財政部訂定的認定標準,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需符合以下三項條件,才可視為是自住,包括:一、 房屋無出租使用。二、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另外,針對出租供弱勢族群居住的「公益房屋」,財政部也比照「自住」,准予按最低百分之一點二的房屋稅率繳納房屋稅。擁多屋者 自選自宅位址在財政部完成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的認定標準後,持有多戶房屋的所有權人,將由稅捐機關通知,自行選定其住家用房屋中屬於自住及非自住房屋的位址,供稅捐機關做為調整房屋稅率之用。根據統計,全國房屋數共計七百五十餘萬戶;排除三戶以內,可視為住家用自住房屋數後,持有第四戶以上的房屋數,全台總計約有卅萬戶。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房市新訊 - 政策焦點 - 擁第4屋 本月起房屋稅加重課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309152#ixzz34Umq9cYa Power By udn.com

2014-06-06

夫妻合購短期賣屋 奢侈稅分開繳

作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6月6日 上午6:01.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昨(5)日表示,夫妻若共同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各自持分二分之一,若在持有期間未滿2年時出售,依法必須課徵奢侈稅,而同為納稅義務人的夫妻,則應分別向國稅局申報繳稅。為健全房市,財政部鎖定2年內短期的不動產交易行為,推出奢侈稅這一味藥方,自2011年6月開徵以來,財政部認為,奢侈稅具有強化打擊投機的功能,已發揮穩定房市的功效。北區國稅局表示,最近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夫妻出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的房屋,且不屬於奢侈稅的排除對象,在夫妻各持分二分之一的情況下,是由夫或妻一人代表申報繳稅?還是由夫妻分別申報繳納?國稅局官員表示,奢侈稅的課徵對象是以房屋所有權人來認定,若夫妻各持分二分之一,代表夫妻兩人都是所有權人,假設兩人的持有期間均未滿2年,並同時出售該房地產,兩人都必須依法分開報繳奢侈稅。官員指出,依據稅法規定,出售房地產的這對夫妻,自訂定銷售契約的次日起,必須在30天內計算應納稅額,並分別填寫申報書及繳款書,在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繳納。另外,財政部也提醒,常有民眾出售2年內自住房地時,誤信代書或仲介業者建議,以為只要出售房屋有自住事實,或是有直系尊親屬設籍,即可免報奢侈稅,卻因為忽略要在該屋設籍而功虧一簣。官員強調,可排除課徵奢侈稅的自用住宅,必須符合:名下僅有1屋、自住、無出租且無營業、辦妥戶籍登記等4大要件,缺一不可,出售時不論持有年限長短,都不必擔心負擔10%或15%的奢侈稅。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夫妻合購短期賣屋-奢侈稅分開繳-220133767--finance.html

2014-06-06

非自用房屋稅 6日起提高

2014/06/05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總統府昨(4)日發布總統令,公告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案,增訂住家用房屋中,非供自住的房屋下限稅率由1.2%提高為1.5%。財政部表示,依法非供自住使用的住家用房屋增稅施行日期,訂為今年6月6日。財政部指出,6月6日以後,非供自住使用的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最低一律要由1.2%拉升至1.5%,會較已發單課徵的103年度住家用房屋稅,出現0.3個百分點的差額稅率。鑑於房屋稅屬於地方稅捐,有無必要補稅,將交給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案即將施行,財政部也將提出住家用房屋,屬於「非供自住房屋」的認定標準,發交稅捐機關執行。在認定標準尚未出爐前,徵納雙方均無法確認何者為「非供自住」的房屋,因此,是否需對納稅人補徵103年度的差額房屋稅,還有研商的空間。房屋稅採按月計稅,已經完成開徵的103年度房屋稅,課稅期間是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新法生效日在今年6月6日,即會與已開徵並截止繳稅的103年度房屋稅,出現新、舊稅率交錯的情形。除了非供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外,會出現新、舊稅率交錯的房屋,稅率調高為3%到5%。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房貸天地 - 房產稅務 - 非自用房屋稅 6日起提高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7&f_SUB_ID=4072&f_ART_ID=308945#ixzz33q5P3zcE Power By udn.com

2014-06-06

房仲費用 內政部擬刪6%上限

2014/06/05 【經濟日報╱記者尹俞歡/台北報導】內政部長陳威仁昨(3)日表示,有關房仲收費上限爭議,內政部正研議是否刪除房仲服務費6%上限,讓業者服務費全面回歸市場機制。依現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房仲業者可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收取成交價格6%的報酬。但2011年監察院對內政部提出糾正,認為內政部訂的房仲報酬收費標準是上限,房仲業者卻把6%當固定費率,違反原本委託人和受託人自由議價意旨。此外,監委也認為計收標準訂定超過十年,台灣房地產市場環境已不同,業者服務成本沒有驟增,高房價地區不應收足6%服務費。內政部欲依監院糾正內容調整房仲收費標準,但三年來內政部與業者、學界協商遲遲得不出結論,日前也只先對房仲業者進行服務檢查,了解業者提供的服務內容是否與收取的服務費相符。「6%我也覺得太貴!」陳威仁表示,6%在法規裡指的是上限,不應每一件都收6%,實際操作時也還有議價空間。至於上限如何調,陳威仁說,目前外界有兩種聲音,一是依成交價有不同費率,如1,000萬元的房子收6%、1,500萬元收5%等;另外一種是刪除6%限制,讓競爭回歸市場機制。陳威仁表示,要選哪一種方案,內政部目前還沒定案,但主張刪除上限的聲音越來越大,內政部接下來也會朝這個方向研議。據了解,不動產仲介同業公會全聯會也贊成政府應取消法定上限,讓服務費用全面回歸市場機制。業者認為,市場上過去已有削價競爭、降低服務費到交易金額1%的情形,可見消費者並不會因法定費率上限而毫無選擇;且消費者若真的不願意付服務費,也有許多租屋買屋網站可使用。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房市新訊 - 政策焦點 - 房仲費用 內政部擬刪6%上限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308944#ixzz33q5H3Ixl Power By 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