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新聞
受贈房屋再出售 以當時房價為成本
作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30日 上午5:30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出售受贈取得的房屋,要如何計算房屋成本?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繼承或受贈取得的房屋,可按受贈時據以課徵贈與稅的房屋標準價格,作為房屋的成本,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時,得以出售總額扣除房屋成本課稅,稅負可望減輕。國稅局官員表示,個人出售房屋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方式分為兩種,一是按實際合約上的價格申報,另一種方式是採用設算標準。依據稅法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只有房屋部分要課稅,因此在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時,納稅人只需申報房屋交易所得。國稅局官員說,房屋交易所得,一般是以賣價減去買價,再減去買進後的房屋改良費用(如裝潢費等),剩下的餘額即是應申報的所得額。不過,因繼承或受贈所取得的房屋,可能因年代久遠、遺失原本購入房屋的交易契約,而無從得知房屋的交易價格,造成繼承人或受贈人再出售該房屋時,不知該如何計算房屋的成本?國稅局官員回應指出,個人受贈房屋時,會按該房屋的時價課徵贈與稅,因此當個人再出售受贈取得的房屋時,可用受贈當時的房屋時價作為房屋成本,也就是以賣出價格減去受贈時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作為所得額課稅。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受贈房屋再出售-以當時房價為成本-213000342--finance.html
買法拍屋 5件事要注意
中央社 – 2013年12月1日 上午9:51(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 1日電)高房價時代,不少預算有限的民眾計畫買法拍屋,減輕負擔;房仲業者表示,購買法拍屋須先備妥底價20%的現金,並於得標後15日內以現金補足尾款,還須注意是否有點交等5件事。太平洋房屋表示,法院在拍賣房屋時,僅針對債務關係做查核,房屋本身條件如漏水、海砂屋、危樓及凶宅等皆不在查證管轄的範圍內,僅以「點交」或「不點交」呈現。甚至在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所以法院對法拍屋不用負「瑕疵擔保」責任,小至漏水,大至凶宅,得標人都不能要求法院負責。太平洋房屋指出,買法拍屋前須注意5件事。首先,投標時,至少需備底價20%為保証金。其次,得標後15日內須將尾款以現金方式補足給法院。其三、法拍屋現場不開放參觀看屋,無從得知屋況。其四、法院不提供瑕疵擔保責任,買到漏水、凶宅、海砂及輻射屋求助無門;因此產權問題,買方需事先查明。最後,遇不點交物件,恐無法順利使用,債務人假藉名義,用假租約佔用,此時可能需花錢給付搬遷費、車馬費,民眾須特別留心。1021201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買法拍屋-5件事要注意-015144524.html
鎖定北市約3200戶 近2年交易豪宅 一律實價課稅
作者: 黃琮淵╱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頂新融資炒房惹議,財政部急補破網,明年查稅重心將以豪宅為目標,一改過去循例查核的作法,改採專案進行。針對台北市約3200戶知名豪宅,凡被列查且近2年有交易,將一律按實價課徵售屋所得稅。根據財政部規劃,豪宅、預售屋以及頻繁買賣自用住宅等三大類型交易,明年將以豪宅為查稅主要目標,並選定豪宅數量最多的台北市為「查稅示範區」,以台北市豪宅標準,檢視豪宅交易是否涉及逃漏稅問題。財政部官員說,對豪宅查稅將以追查實際交易所得為主,不會以房屋評定現值課稅,主要是目前評定現值不到市價2成,明顯偏低,只要是近2年有交易的豪宅,一律按實價課徵。依照台北市的豪宅定義,一是每戶總價8000萬元以上;二是每坪100萬元以上或每戶80坪以上;三是每棟房屋符合這兩項要件的戶數達70%以上者,包括帝寶、輕井澤,皇翔F4、信義之星、寶徠花園、元大一品苑、信義富邦、勤美樸真等知名豪宅都列名其中。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認為,按道理,稅基擴大、稅率就要考慮降低,針對豪宅選擇性查稅,沒被盯上的就會變漏網之魚,動機正確但執法方式與公平性將受質疑。李同榮建議,政府應該針對房地產稅制問題從長計議,並全面啟動稅制革新的研議,才能真正有效抑制市場炒作,健全住宅政策才是抑制炒房之道。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鎖定北市約3200戶-近2年交易豪宅-律實價課稅-213000498--finance.html
購屋搜尋排行 雙北跌出前10名
作者: 記者方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5:30工商時報【記者方明╱台北報導】房產網路業者一項最新調查顯示,全台行政區購屋搜尋排行出現大洗牌,今年上半年在搜尋熱區前10名的新北市板橋、中和、新店等區域,11月與北市各行政區紛紛跌出10名排行榜之外,取而代之的是房價相對穩健的台中、高雄、桃園、新竹等區域。根據樂屋網搜尋排行顯示,今年上半年新北市板橋、中和、新店、淡水等區域,都在熱搜排行前10名之內,但自8月起排行陸續下滑,到10月已全數跌出10名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因捷運信義線通車題材發酵,北市信義區10月竄升至搜尋排行第1名。到了11月,除新北市的淡水區及林口區仍力守在20名之內外,其餘雙北市各行政區人氣大幅下滑,紛紛跌出排行前20名榜單之外。相反的,熱搜排行前10名全部由台中、高雄、桃園、新竹等區域包辦。樂屋網副總紀建琪表示,許多買方因北市高房價轉往新北市尋覓標的,賣方因需求大增逐步墊高房價,迫使買方從第一圈再轉往第二圈以後,甚至離開新北市或打消買屋念頭。他指出,中永和、新店、板橋一直都是台北市輕移民的首選,搜尋排名一直維持在前10名,如今新北市第一圈與北市房價差異已不明顯,買方也不再積極,加上捷運環狀動工後,中永和區房價更具支撐,使得2地區搜尋排行已跌出30名之外。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則認為,年底前購屋市場以首購剛性需求為主,雙北市高房價自然不受首購青睞,而淡水、林口因在新北市外圍區域,房價相對市中心為低,因此仍還在搜尋排行20名之內。而走出雙北市房價還找得到「2」字頭,桃園、新竹、台中、高雄等地物件,成為首購族年底前還負擔得起房價的區域,因此搜尋量才會不減反增,此現象也反映季節性購屋需求的不同。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購屋搜尋排行-雙北跌出前10名-213000870--finance.html
豪宅、預售四類房屋加強查稅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6:10〔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健全房市租稅措施」等報告,重申多項打炒房措施,包括調高售屋所得標準、實施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加強查稅等,並將加強查核四類房屋,包括短期頻繁交易、豪宅、預售屋及黃金店面等。財政部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健全房市租稅措施,除了已採行的抑制財團養地、加強清查農舍用地及督促地方政府核實評定不動產價格外,還有針對不動產交易採行的租稅措施。首先,逐年提高房屋交易所得額標準,台北市由二○○九年的房屋評定現值二十九%,調高至二○一二年的四十八%;新北市部分地區則由十六%調高至二十八%。據了解,今年北市售屋所得標準將分成「豪宅」及「一般房屋」,豪宅按房屋評定現值四十八%計算,一般房屋則按四十二%計算。不過,國稅局也將加強查稅,豪宅按實際成交價格計算所得課稅。財政部並表示,將加強查核奢侈稅、預售屋及豪宅交易案件、黃金店面出租案件等。其中短期頻繁交易、大額交易及預售屋(含紅單),自二○一○年十月至二○一三年十月底,查獲二六三六件,補稅約二十三億元;繁榮地點或商圈黃金店面出租案件,今年一至九月查獲二九八件,補稅約二六一九萬元;至於短漏報奢侈稅,自二○一一年六月以來,補稅約九.五七億元,罰鍰約九.四八億元。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豪宅-預售四類房屋加強查稅-221013565--finance.html
北市豪宅售屋所得標準 一律調高至48%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2月4日 下午2:37豪宅熱區也有非豪宅!為了避免誤傷無辜,財政部賦稅署研疑將售屋所得標準由現行的「分區課稅」改為「分級課稅」,台北市的豪宅全採較高獲利率房屋評定現值百分之四十八課稅,非豪宅則以百分之四十二計稅,不再以行政區來分級課稅。(黃悅嬌報導)財政部去年公布出售房屋交易所得標準,首次將台北市分做兩級,大安、中正、信義、松山等四區被認定為豪宅熱區,區內課稅標準一律調高至房屋評定現值百分之四十八,其餘行政區維持百分之四十二不變,遭質疑不公,財政部也允諾檢討,將由現行「分區課稅」改為「分級課稅」。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財委會受訪時也指出,房屋交易所得應要核實課稅,國稅局查不到才以財政部頒布的售屋所得標準計算。台北市M型化較嚴重,改為「豪宅」與「非豪宅」課稅比較合理。若年底通過,明年可開始實施。『我們財產交易所得房屋部份,我們課稅的歸類,重新歸類,台北市不再分區,分兩部份分豪宅及非豪宅。』目前財政部對北市豪宅的定義,主要參考台北市政府標準,每戶總價八千萬元以上,每坪一百萬元以上或每戶八十坪以上,每棟房屋符合前兩項要件的戶數達百分之七十以上者,則整棟列入豪宅,目前約有三千多戶符合條件,為國稅局列管加強查核對象。(資料照片)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北市豪宅售屋所得標準-律調高至48-063713968--fin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