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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動態

房市新聞

2013-11-26

北市營建成本 十年翻一倍

2013/11/26 【經濟日報╱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大台北房價高漲,除了地價上漲,營建成本近年也翻升,根據營建署最新公布統計,今年8月全台申請建照申報的工程造價達每建坪3.1萬元,創歷年新高,十年漲幅近五成。營建業者昨(25)日表示,台北市實際營造成本,十年來倍增,百萬元房價的新推案營造成本,普遍逾每建坪20萬元。近期電價漲、建材價格蠢動、營建業缺工問題嚴重,建築業的營造成本持續上揚,進一步墊高房價。今年建照核發量續創新高,營建署統計月報顯示,今年8月全台請照申報工程造價已達每坪3.1萬元,電梯大樓密度最高的台北市與新北市住宅類,分別為每坪4.5萬元、4.4萬元。申報工程造價一般指「建築結構體」所需的最低建造成本,通常作為政府規費及建築師設計費用計價標準,該數值對營造成本的波動,仍具參考意義。建商實際發包的營造費用則高出數倍。住宅營造成本與房價關聯性高,目前北市地上14層、地下三層、RC結構、含標準建材配備的電梯大樓,若位在房價每坪70~80萬元區域,包含內部建材與管理費的營造成本,每坪約16~18萬元;若位於房價每坪百萬元以上區域,營造費用通常每坪20萬元以上;鋼骨結構、石材用量大的豪宅推案,可能上看每坪30萬元。營建業者表示,目前營造成本比起兩年前至少漲15%,若與十年前相較更漲一倍,當時電梯大樓造價每坪10萬元,已算頂級住宅規格。業者說,營造費用高漲,一部分為土地成本提高,建商為了要創造更高房屋價值,規劃設計與建材用料檔次都提高不少;另一部分為衛浴、外牆裝飾及地坪瓷磚等建材價格漲幅不小,這一、二個月來,有建案的標準配備馬桶價格6.5萬元,因原物料上漲,同等級產品已來到8萬元行情。土地成本、營造成本上升,建商為了能提升房屋賣相、創高房價、維持毛利,也只能咬牙硬吞,這也是造成預售房價不回頭主因之一。此外,近二年新北、桃竹大量推案,陸續進入開工、施工高峰期,建商私下說,工人遇到其他建案出高價就跑了,不少營造廠都面臨缺工的困境,只好提高薪資搶工。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5&f_ART_ID=299963

2013-11-26

婦賣金店面反悔 判付 367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6日 上午6:109188萬簽約賣出 隔天解約〔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張文川、林美芬/綜合報導〕顏姓婦人委託永慶房屋銷售台北市金華街的1.2億元三角窗金店面(見右圖,記者項程鎮攝),以9188萬元成交簽約,後來顏婦反悔不想賣,也不願付仲介費,永慶房屋提告求償,最高法院認為永慶房屋已仲介成功,判決永慶房屋勝訴,顏婦需付367萬元仲介費及利息定讞。在金店面經營自助餐的顏婦昨表示,當初與房仲簽賣1樓35坪店面,當晚經兒子一講,想清楚「我又不缺錢,幹嘛要賣」,隔天就去解約,後來想賠給買家1%和解,但房仲服務費要4%,她才拒付,「如今法院要這樣判,我也沒辦法,不然能怎樣。」1名房仲業者表示,該地段1樓店面的物件很少釋出,路口金店面更罕見,100年時,金華街老舊公寓正值都市更新題材發燒之際,又有華光社區開發案、捷運信義線等題材表現,房價看好,屋主可能因此反悔;另1房仲業者則指出,該地段1樓店面目前成交價從每坪200萬到300萬元都有,其實前年9188萬元成交價略微高於行情,若是現在則合理,因屋主是穩定的自營餐廳,沒有租金報酬率考量、也無資金需求,難免惜售。判決指出,顏婦100年7月22日委託永慶房屋銷售店面,出價1.2億元,雙方簽立銷售委託書,委託期間從100年7月22日到100年8月22日,同年8月12日雙方變更銷售契約,委託價改為9000萬元,顏婦之夫還簽立「服務費(即仲介費)確認單」,同意付367萬元仲介費,隔天李姓男子以9188萬元簽約買下。屋主︰服務未完成 收費過高顏婦主張,變更委託價為9000萬元,永慶應以2%收仲介費,簽約隔天她就向買方李姓男子表明不願賣,後來雙方協議解約,因此後續賣屋仲介服務都未進行,永慶想索取367萬元仲介費,顯然收費過高,希望酌減費用;永慶不退讓,堅持如數收取仲介費。顏婦說,簽約已是晚上12點到凌晨1點,工作很累,當時只是要了解買方出價意願及條件,賣出價格和當初設定的1.2億元差太多。 負責本案的永慶仲介劉錦峰則說,當天簽完買賣契約,顏婦還感謝他說,「賣了這麼久終於成交」,買方也把頭期款匯入履約帳戶,不料屋主又說不賣。合議庭指出,屋主既然另外簽約同意仲介費為367萬元,就應履約,何況本案房價高,簽約時雙方都有家人陪同,應會謹慎處理,並無急迫輕率情形;本案一、二審皆判永慶勝訴,屋主上訴也遭最高法院駁回。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婦賣金店面反悔-判付-367萬-221027717--finance.html

2013-11-26

全台首例工業住宅扶正 代價1.5億

作者: 林金池╱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1月25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報導】全台首件工業住宅變更正式成案!新北市泰山區長群工業住宅,今年初完工並提出變更,經新北市府、內政部要求「懲罰性回饋」,將代金從9249萬元,拉高到1億5432萬元,近期將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為全國數百件妾身未明的工業住宅,立下變更標準。政部審議。新北市城鄉局副局長邱敬斌指出,民國97年後,新北共列管108件的工業住宅,其中32件違規當住宅使用,依法沒收保證金;其後,共有19案提出變更,但卡在回饋條件與市府後續作為,最後不了了之。泰山區明志路3段的泰山長群工業住宅,基地面積約1288坪,歷經新北市3次都委會審議、內政部都委會4次小組會議,決定建商捐贈回饋1億5432萬元,作為變更為住宅區的條件。邱敬斌表示,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依法必須捐贈37%土地回饋。以長群案為例,只計算地價,捐贈市價約為9249萬元;以工業區、住宅區的樓地板面積差價計算,捐贈金額可拉高到1億3214萬元,考量社會公平原則,業者還須另外繳納2240萬元。  邱敬斌強調,輔導工業住宅合法會被攻擊圖利,但法律漏洞既然存在,應該要務實處理,必須想辦法圍堵杜絕,不再產生新的違法案件。對於舊案,可以透過「懲罰性回饋」方案,建立合法化機制,總不能放著不管。新北市目前共有19案輔導變更的工業住宅,民國99年新莊悅群案(金莊悅泉),原本談定2億元回饋方案,但在內政部都委會中,因新北市並沒有「懲罰性回饋」方案,也沒杜絕工業違規的做法,因此被打回票。至於中和元氣大鎮、樹林古鼎、淡水國揚案等3案,還卡在內政部都委會小組會議;其他14案,連新北市都委會都無法過關,更不用說送交內政部審議。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全台首例工業住宅扶正-代價1-5億-213000993--finance.html

2013-11-26

農曆年前 自住購屋潮湧現

自由時報 – 2013年11月23日 上午6:12記者黃啟菱/專題報導、攝影時序進入第4季下半場,新舊年歲即將交替,不少民眾想趕在農曆年前買房搬新家,多數專家也都認為,明年若無政策性干擾因素,房價仍可穩步緩升,實質需求加上預期心理,使得近日房市出現自住購屋潮。專家提醒,若想趕在過年前搬到新家,現在就得起身看房,從挑中好屋到簽約、過戶等文書處理時程,乃至於過戶後的搬家裝潢,起碼要預留45天的時間,想趕在過年前換屋的民眾,得把握最後的黃金時間。展望明年,多數業界大老都認為,若無政策性干擾因素,房市仍會維持基本熱度,價格則會穩步緩升,建議有意購屋者可打消觀望念頭、擇優入場。購屋別觀望 馬年仍看漲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表示,美國QE延後退場、升息壓力減小,台灣中長期利率仍處低檔情況,近日房市在自住、置產需求買盤帶動下平穩向上,業界預料奢侈稅就算修法,應對房市也影響不大,預估明年上半年的房市,應該持續呈現「價微漲、量持平」局面。賴正鎰認為,台灣房地產基本面良好,明年若無重大利空,房價應可穩定成長,幅度則約5%,市況算是健康;他建議,有購屋需求的民眾,應排除觀望心態,積極看屋、擇優進場。日前市場最擔憂的奢侈稅修正草案,已定調為「微調」,包含2年閉鎖期與稅率都未變動,甚至還會增加一些豁免條款,避免傷及無辜,對此,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指出,對整體房市將產生一定程度的信心穩固作用。不過,由於奢侈稅對於投機需求仍有明顯壓抑效果,加上近期政府查稅頻頻,預料短期內市場表現以回穩機率最高,不致過於激情、大幅反彈,黃舒衛說,年底前市場仍將以剛性自住及換屋需求為主。簽約到過戶 約需3星期如果想在過年前順利搬新家,得先預留約45天的工作天。一般來說,找到喜歡的房子後,簽約到過戶約需3周的時間,期間包含付訂金、用印、貸款、完稅等過程,最後繳付尾款才算過戶完成。中古屋和新成屋流程大致相同,只是新成屋若想在過年前搬入,要先確定權狀已可交付;新成屋又多了繁複的驗屋過程,許多驗屋的小細節要注意,最常見的是公設點交和管委會成立問題,在剛交屋初期,這兩項可能尚未完成,正常流程為住戶交屋後召開所有權人大會,選出社區委員後,由管委會和建商點交公設,時間約3~7天。一般來說,若為首次購屋,銀行貸款可到70~80%,自備款項則分批在簽約、用印和完稅時繳付,銀行貸款在確定買屋時就要和銀行洽談,找到適合的貸款方案。除了前置交屋事項,還要預留搬家裝修的時間,尤其11月開始就是傳統的裝修旺季,搬家公司或工班都要提早確定。裝修搬家旺季 即早預約專業設計師指出,年前本就是裝修潮,許多工班師傅早早就被預約,若想在過年前順利入厝,一定要提早規劃,依照35坪格局來說,若有動到泥作、隔間,至少須花1.5~2個月的時間,若想要更快完工,可以選擇系統家具,或者丈量好家具尺寸,先在工廠製作,再到家中進行組裝,如此可將時間縮短到1個月。如果還要更快,可自己量尺寸購買現成家具,像是IKEA、特力屋、MUJI無印良品等大型賣場,產品多元,各式風格皆有,按照想要的感覺搭配,價格相對便宜,也能隨心情改變裝潢,賣場都有規劃師可提供意見,是裝修的另種選擇。此外,搬家時間也別忘記。雖然搬家可在2天內完成,但還有整理、打包等時間要納入計算,保守可抓1個星期的準備時間;大多數人為了省時省力,會選擇搬家公司,現在的搬家費用可分為「以車計價」和「包價制」兩種,「以車計價」是以1車的費用承上搬運次數,「包價」則是預先估算整個搬運費用,依照目前市面行情,1車費用約3000~5000元,「包價」以常見的30~35坪為例,大約在1萬~1萬5千元。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搬家糾紛層出不窮,事前要先做好功課,不論是「以車計價」或「包價制」,搬家前的估價最重要,若無法到府估價,可以詳列搬家清單給搬家公司估算,保留估價單據,避免事後被多收費用,最好是選擇優質有執照的搬家公司,較不易發生糾紛。搬家必用的紙箱,因應環保潮流,許多公司不再免費提供,1個紙箱大約要35~50元,許多業者更開始使用環保物流箱,提供民眾租借使用,不僅能防水還可重複使用,材質也更為堅固,只要在租借時付押金,使用完退還即可。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農曆年前-自住購屋潮湧現-221207670--finance.html

2013-11-26

單親媽媽受害!法拍兇宅 銀行隱匿法院不管

NOWnews – 2013年11月22日 下午12:38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一名莊姓單親媽媽向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陳情表示,她在今年初買了一間法拍屋,沒想到去跟各大銀行貸款時,被銀行告知是凶宅,都不貸款給她,她向當初法拍的銀行貸款,竟然也被拒絕,最離譜的是,法院原未註記凶宅,莊女發現告知法院要棄標,法院竟在下一拍註記,差價還要由她來負擔,陳亭妃痛批法院和銀行根本是欺負弱勢者。陳亭妃今(22)日表示,這名莊姓單親媽媽,因為長期租房子,帶著三個小孩到處流浪,為了要讓小孩有定居的地方,非常辛苦賺錢兼好幾份工作,存了45萬做為頭期款,想買一間可以居住安家的房子,因為顧及能力不足,買不起新房子,所以最後決定買法拍屋,她透過網站找了一間250萬的房子,最後270萬得標,她很高興先付了頭期款,等法院催她七天內繳款,她去找銀行,沒想到沒有一家銀行願意貸款給她,才赫然發現是凶宅。陳亭妃說,更可惡的是,莊女最後去找到當初法拍的大眾銀行,沒想到大眾銀行也因為是凶宅拒絕貸款,法院最後讓她棄標,查明並註記是凶宅後,在第五拍以最低標拍出去,離譜的是,差價39萬還從她的當初付的款項扣款,她原本付了45萬的頭期款,最後只拿回六萬多元。陳亭妃痛批,法院和銀行隱匿凶宅資訊在先,資訊不對等,銀行又卸責,在莊女告知法院是凶宅後,法院法拍後竟然還要莊女去負擔差價,要莊小姐來承擔這公平嗎? 受害者莊小姐表示,在發生這件事情後,她一度想輕生,她痛批「為什麼頂新沒錢都可以貸,」她卻不可以貸款?而法院在她告知是凶宅後,才在下一拍標註,而這筆差價還要她來負擔,簡直是坑殺單親媽媽的錢。對於莊小姐陳情,金管會專委張嘉魁表示,大眾銀行的部份,在查封的時候,因為債務人本身還住在裡面,所以沒點交, 不知是凶宅。而針對往來銀行的部份, 銀行在做承貸的時候, 有些銀行不做法拍屋承貸,像大眾銀行就不做法拍屋貸款,針對莊小姐的案子,將請律師取回壓標金, 至於大眾銀行南部經理也承諾,未來莊小姐有貸款需求,願意給她折扣。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5%96%AE%E8%A6%AA%E5%AA%BD%E5%AA%BD%E5%8F%97%E5%AE%B3-%E6%B3%95%E6%8B%8D%E5%85%87%E5%AE%85-%E9%8A%80%E8%A1%8C%E9%9A%B1%E5%8C%BF%E6%B3%95%E9%99%A2%E4%B8%8D%E7%AE%A1-043808134.html

2013-11-22

避了贈與稅逃不過奢侈稅 稅金變5倍

發表於 2013/11/22 08:30 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奢侈稅以交易總價課徵10~15%稅額,讓許多持有房屋的民眾「心驚驚」,不過,民眾在不熟悉稅務狀況之下,就發生了一起「避開贈與稅,卻遭課徵奢侈稅」連補帶罰的悲慘案例,到頭來須繳納的奢侈稅竟變成贈與稅的5倍。國稅局提醒,民眾規劃節稅一定要瞭解細項,否則得不償失。北區國稅局法務人員指出,有民眾在2012年5月買1筆核發建照的都市土地,並在同年7月以總價360萬元賣給兒子,由於有提出支付價款證明,因此國稅局核定免課徵贈與稅。國稅局指出,二親等以內的房產買賣,都是代表示贈與,需繳納贈與稅,但若能提出支付價款證明,土地移轉原因則可登記為「買賣」。該案例,主要癥結點就在於,這筆土地的公告現值為355萬元,扣除免稅額220萬元,乘上10%稅率,仍需繳納贈與稅13.5萬元,代書則建議透過登記「買賣」,就可免除贈與稅。不過,有趣的是,一旦登記原因為「買賣」,那麼就不適用一般贈與移轉免奢侈稅的豁免條款,因此國稅局認定此位民眾屬於「買賣」行為,依照奢侈稅內規定持有未滿2年再出售之房屋及其基地、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應課奢侈稅,因而被追繳奢侈稅。國稅局指出,總價360萬元持有1年內,採用15%稅率計算,應該繳納54萬元奢侈稅,另外以0.25倍計算罰鍰為13.5萬元,總共需繳67.5萬元奢侈稅,比僅需繳納13.5萬元的贈與稅整整多出4倍。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377448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