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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動態

房市新聞

2013-10-28

持有第二戶以上 財長推囤屋稅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8日 下午12:18持有第二戶以上 財長推囤屋稅看相片持有第二戶以上 財長推囤屋稅財政部打算敦促地方政府開徵「囤屋稅」!財政部長長張盛和表示,將以補助款為誘因,督促各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率,特別是針對兩戶以上,非自住使用房屋加重持有稅,由於百分之八十五民眾持有一戶,不受影響。(黃悅嬌報導)立委孫大千打算提案修正房屋稅制,針對自住之外的房屋,增設「囤屋稅」,財政部長張盛和深表認同,他表示,已列為奢侈稅檢討的配套。張盛和在休息時間進一步指出,有關房屋稅為地方稅,不論是稱「持有稅」或「囤屋稅」,只是名詞不同,地方政府可依房屋用途,調整房屋稅,稅率百分之一點二到百分之二,但地方政府多訂在百分一點二。為了敦促地方政府調高稅率,財政部將納為補助款公式,只要地方調高稅率,稅收增加,補助款就會增加,形成良性循環,如果不做的話,財政部也不能處罰,但補助款較少,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衡量。媒體詢問,是否代表將對持有兩戶以上者加稅?張盛和說,這樣解讀太廣泛,絕大多數持有一戶自住不受影響。。『百分之八十五民眾只有一戶,對一般民眾不影響。第二戶不可能自己住,可能營業用可能出租。我們一戶的人不會出租,(兩戶有可能加稅?)有可能。』張盛和表示健全房市,不能只靠稅制一味藥,其他像貨幣政策配合、供給增加、加強查察等。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持有第二戶以上-財長推囤屋稅-041833516--finance.html

2013-10-28

查預售屋炒房? 財長:不限3000萬,看轉手次數較好

NOWnews – 2013年10月28日 下午1:00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為抑制炒房,財政部加強查緝預售屋買賣,並傳鎖定開價3000萬元以上豪宅,也引發立委關切,不過,財政部長張盛和2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不設定金額,會以轉手次數為母體來查,只要是預售屋買賣,而且轉手頻繁的案件,國稅局就會查稅。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2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上周財政部釋出要對3000萬元以上的預售屋買賣查稅,但年輕人只買得起2000萬元以下的房子,財政部對3000萬元以上的豪宅查稅,預售屋市場還是一樣會有炒作情形,對首購族及中產階級想買房的人並沒有幫助,他也接到很多反應電話,他自己也答不出來。 對此,張盛和指出,選案查核指標,金額只是一種指標,應該不要設定金額,用轉手的次數比較好。費鴻泰則要求財政部針對3000萬以下按一定比例去查,3000萬元以上或一直轉手的每一戶都要去查。 張盛和最後也表示,不設定金額,會以轉手次數為母體來查,只要是預售屋買賣,且轉手頻繁的案件,國稅局就會查稅。至於財政部能否拿得到預售屋轉手資料,張盛和表示,根據稅捐稽徵法,可要求房仲業者提供,內政部也會配合提供資料。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查預售屋炒房-財長-不限3000萬-看轉手次數較好-050009540--finance.html

2013-10-28

財長:多屋租賃查稅 各地自訂未必三屋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8日 上午9:49財長:多屋租賃查稅 各地自訂未必三屋看相片財長:多屋租賃查稅 各地自訂未必三屋媒體報導,財政部各地國稅局啟動「租屋查稅」行動,將針對個人擁有三屋以上的多屋族等展開重點查稅。財政部長張盛和說明,國稅局一直都在查核租賃逃漏稅,並無報載的有大動作,且由各區國稅局依各地情況自訂選案查核標準,未必是三屋以上。(黃悅嬌報導)媒體報導,財政部將針對擁有三屋以上的多屋族、租屋網站與鄰近學校地區的租屋動態,劃入重點查稅圈。財政部長張盛和出席立法院財委會會前受訪時表示,查核租賃逃漏稅向來就是國稅局執掌,且每年都會列入查察。根據財政部資料,個人擁有三戶以上房屋達六十六萬多人,一定是用於出租居多,但是否鎖定三戶以上做為加強查核選案對象,由各地國稅局自行決定。『一直是我們查核的對象,我們每年都會租賃所得查緝。(三屋以上加強選案查核?)這個各區國稅局標準不會一樣,因為都會繁榮不一致,由各區國局自已選,不一定全國一致。』財政部表示,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時,應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張盛和說,如果屋主沒有記帳,費用率可減百分之四十三,做為其所得進行申報。至於每年透過查核租屋網抓逃漏,都有數百億元進帳。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財長-多屋租賃查稅-各地自訂未必三屋-015101862--finance.html

2013-10-27

算錯奢侈稅期 賣屋挨罰告仲介

作者: 陳宥臻、洪正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27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陳宥臻、洪正吉╱台北報導】奢侈稅滿2年後,除了房屋買賣件數遽增,許多民眾在房仲或代書的建議下,搶時間出脫,結果時間沒算準,被國稅局逮個正著,連補帶罰都是百萬起跳。民眾不干拖了2年轉售還被罰,一狀告到法院,國稅局因而發函房仲及地政士公會,要求遵守法令。奢侈稅100年6月上路,許多民眾為了避免被課奢侈稅,忍了2年不敢賣屋,但在央行及財政部聯手打房下,擔心房價回落又不想繼續負擔利息成本,因此,今年6月開始,全台出現拋售潮,奢侈稅延伸的問題也陸續引爆。強忍2年 白忙一場北市國稅局最近發函不動產仲介經紀同業公會及地政士公會表示,最近查奢侈稅時,經常發生爭議,其中以奢侈稅的2年期間算錯最普遍。國稅局說,依法奢侈稅是以不動產完成登記取得所有權之日起算,一直到訂定銷售契約日為止,但最近許多買賣未申報奢侈稅的案例,都算到銷售移轉登記日為止,等於提前一個月賣屋,符合奢侈稅課稅範圍。北市國稅局透露,先前有個屋主出售總價逾千萬元的房屋,在仲介及代書遊說下,趕在2年期間一到出售,結果2年期間算到銷售移轉登記日,被國稅局補徵10%稅額100多萬元,另外裁處罰鍰70餘萬元。後來屋主反映說,是在仲介及代書遊說下才急著賣屋,仲介或代書甚至簽了書面切結保證不須課奢侈稅。屋主向國稅局喊冤無效後,轉向法院對仲介及代書業者提告。仲介切結 屋主上當國稅局強調,出售持有2年以內不動產要課奢侈稅,屬銷售稅性質,與盈虧無關,只要銷售持有2年內的房地,都要依法申報奢侈稅。仲介或代書敢簽切結書,除了專業不足外,也有心存僥倖的心態。地政士公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指出,奢侈稅2年期間的定義確實有不少人誤會,當中包括房仲和代書,民眾賣屋時一定要自我保護,記得以「取得登記日、出售簽約日」,來計算買賣屋之間到底有無滿2年。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表示,100年奢侈稅上路時,全台房市呈現觀望氛圍,屆滿2年後,委賣件數確實明顯增加。以地區來看,委託賣屋件數落差最大的是桃園,最小的是台北市。洪佩君解釋,桃園在北台灣來說屬於當對低價的選項,許多投資型物件容易受到政策的影響和約束;但北市屬於高價市場,保值性也最強,所以委售量高低落差較小。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算錯奢侈稅期-賣屋挨罰告仲介-213000237--finance.html

2013-10-26

房地產實價查詢 增3項功能

2013/10/26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房地產交易實價登錄上路滿一年,為方便民眾查詢,北市地政局實價查詢系統即日起改版,新增「捷運站定位查詢」、「跨行政區查詢」,以及「平均交易單價計算」3項查詢功能,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北市地政局統計,截至昨天,北市實價登錄筆數高達3萬9443筆,其中買賣交易約3萬2393件,租賃案件則有6571件,預售屋有479件。想查詢實價登錄資訊的民眾,可上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tred.taipei.gov.tw/trueprice/trueprice-a-1.aspx查詢,或電洽1999。 資料來源: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98597

2013-10-26

林全:房屋與土地均應實價課稅

中央社 – 2013年10月24日 下午7:13(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4日電)前財政部長林全今天表示,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需要配套,未來房屋及土地均應一起做,在納稅義務人可負擔下,進行實價課稅。他並且指出,台灣房地產課稅的問題不在稅率,而是房地產估價太低。地方政府害怕引發民怨,一直不敢調漲房屋稅,反而一味的向中央政府爭取財源。林全是出席中華徵信所名人講堂,以「台灣財政赤字,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及展望」為題,發表專題演說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達他對不動產實價課稅的看法。他表示,財政部在不動產實價課稅方面做了許多,房屋已實價課稅了,但納稅人總是不服氣,認為房屋那裡有增值,是土地在增值。林全表示,財政部應通盤考量,將房屋及土地一起納入,在納稅義務人可負擔的前提下,進行實價課稅。1021024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林全-房屋與土地均應實價課稅-111310085--finan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