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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新聞

2014-04-25

自住房屋標準 1個月內訂定

作者: 【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4月24日 上午12:00.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說,一個月內訂自用、非自用房屋標準。房屋稅修法三讀後,就可立刻依新稅率計算,統一在明年五月徵收。張盛和表示,目前考慮自住房屋的範圍將涵蓋夫妻自有房屋、供直系尊親屬及已成年直系卑親屬居住的房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張盛和說,修法後,自住房屋稅率維持百分之一點二,非自住房屋上調為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三點六;並加入囤房累進稅率的概念,由地方政府看實際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此外,供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的非住家用房屋,房屋稅也由原本的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二點五,調高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張盛和說,修法調整非自住房屋課稅的上、下限,願意落實調高稅率的都市就有可調整空間。且這會對其他都市帶來示範效果。至於民眾可否因為成年子女眾多,名下可持有較多「自用房屋」、不需要受到非自用房屋的較高稅率影響。張盛和說,自用房屋的戶數範圍,財政部會再研擬。媒體詢問,財政部預估修法後能增加多少稅收?張盛和說,修法目的不在稅收,而是為了跟特效稅搭配,落實房價合理化。特效稅是對短期不當投機加重稅負,這次修法則是針對長期投資、囤房加重課稅。兩者搭配更加完整。張盛和說,房屋稅是按月計算,所以修法通過後,立刻就可以依新的稅率計算,統一在明年五月徵收。至於影響戶數,張盛和說,財政部統計全國六十六萬人擁有三戶以上房產,但這六十六萬人是依全國總歸戶概念計算;若各縣市分開計算,則必須扣掉跨縣市擁有房產者,將不到六十六萬人。房屋稅是地方稅,各地方稅率不同,將來也無法跨縣市計算持有的房產數,累計課稅。媒體質疑,如果不用全國總歸戶的概念計算,是否將無法防堵跨縣市囤房?張盛和說,希望大家肯定今天修法的進步,如果希望「一次到位」、「一次全部改好」,修法反而會過不了。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自住房屋標準-1個月內訂定-160000386--finance.html

2014-04-25

抑炒房 財長張盛和:建商保留戶課囤房稅

ETtoday – 2014年4月24日 下午3:08.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立法院一讀通過「囤房稅」,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為1.5-3.6%,但外界認為,課徵「雙空稅」空屋稅、空地稅才能有效抑制房價,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未來空屋可以納入非自住的概念裏,待修法通過後,地方政府就可以調高建商持有的空屋稅稅率,也就是,最快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已涵蓋空屋稅的概念,其稅率最高為3.6%。張盛和指出,空地稅有法源,但開徵的權限在地方政府,目前全國只有嘉義準備開徵,至於空屋稅,昨日的房屋稅修法已把非自住房屋的稅率最高調整到3.6%,由於自住必須要有居住的事實,因此,可以把空屋納入非自住的概念,修法過後,地方政府可以在彈性稅率內課徵空屋稅。張盛和進一步指出,所謂空屋就是非自住的房屋,因此,建商手中的庫存餘屋或保留戶都算是非自住房屋,過去沒有區分自住、非自住,房屋稅稅率均為1.2%,待財政部對自住、非自住定義訂出配合修法通過後,最快明年5月就可以開徵空屋稅。同時,張盛和也強調,實價課稅才能抑制炒房,抑制高房價不能光靠單一藥方,需要複方,單靠調高非自住房屋稅不可能抑制高房價,也因此,儘管過去5次推動房地合一制度都失敗,但財政部一定會記取教訓,「任內,我們會再提」。他表示,過去推動房地合一失敗,主因牽涉土地增值稅,需要修平均地權條例,同時,還有長期成本認定的問題。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抑炒房-財長張盛和-建商保留戶課囤房稅-070800616.html

2014-04-25

台北豪宅價 全球第六高

2014/04/24 【經濟日報╱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瑞普萊坊公司昨(23)日公布2014年「財富報告」,觀察全球富豪及其投資版塊位移清形,報告指出,2013年台灣資產淨值逾10億元的富豪有1,503人,全球排名23位,十年後將增加28%達1,918人;另報告顯示,台北豪宅價格全球第六高,已超越紐約及東京。本土商仲公司瑞普與英商萊坊昨天結盟,成立瑞普萊坊,成為台灣六大外商商仲公司之一,會中發表2014年全球「財富報告」,探討財富趨勢、豪宅和商業物業市場,以及超級富豪對物業和其他投資的狀況。報告指出,未來十年亞洲身價逾10億元的富豪人數,預估將增66%,超越歐洲,成為全球富豪人數最多的地區;同時,大陸富豪人數將超越英國、俄羅斯、法國和瑞士富豪人數的總和。在全球富豪眼中,倫敦和紐約依然是全球兩個最重要的城市,亞洲在十大全球城市中占四席。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市場情報 - 租售行情 - 台北豪宅價 全球第六高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5&f_SUB_ID=4060&f_ART_ID=307002#ixzz2zt1qBwPa Power By udn.com

2014-04-25

非自住宅 每戶加稅4,050元

2014/04/24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全國約40萬戶非供自住使用的房屋要加稅了,依財政部估計,總計增繳的房屋稅,約6.75億至16.2億元。平均每戶一年最多增稅4,050元,預定明年實施。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3)日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除自住使用與公益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可按原稅率1.2%課徵房屋稅外,其他住家用房屋、私人醫院及診所、律師等自由職業事務所,房屋稅率將全面調升。其中,住家用房屋但非供自住使用者,最低課1.5%,最高課徵3.6%。目前,住家用房屋區間稅率是1.2%到2%,但全台縣市均按1.2%徵收房屋稅。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等使用的房屋,原本被列為「非住家、非營業」房屋的課徵範圍,此次修法則改列稅率最高的「營業用」房屋,因此其區間稅率也由目前的1.5%到2.5%,拉升至3%到5%。基於尊重縣市政府權限,修正版亦授權地方政府可以視持有非自住房屋所有權人的房屋數,在1.5%至3.6%的區間稅率間,再訂定分級稅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曾說,有意按每人持有戶數訂定四級稅率,一戶最低按1.5%;四戶以上按最高3.6%稅率課徵。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這項修法案對自用住宅並無影響,全國約85%家庭房屋稅不變,但有15%家庭會因房屋非供自住的因素,被課徵較高稅率。他強調,財政部將在一個月內提出「自住」與「其他供住家用」房屋的定義,原則上,一人名下擁有多屋,若分別提供給直系尊親屬(父母等)、直系成年卑親屬(如子女)居住,將考慮仍列為自住房屋,不會按高稅率課稅。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房市新訊 - 政策焦點 - 非自住宅 每戶加稅4,050元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307001#ixzz2zt1glISr Power By udn.com

2014-04-25

囤房稅最高3.6% 「囤愈多、課愈重」

2014/04/24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囤房稅來了。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案,從百分之一‧二至百分之二,調高到百分之一‧五至百分之三‧六,財政部一個月內會訂出自住的定義。估計受影響的囤房族約四十萬戶,快的話明年就可實施。房屋稅條例若修法完成,自住房屋的房屋稅稅率不變,非自住房屋稅率下限將拉高○‧三個百分點,稅率區間也擴大一‧三個百分點,讓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彈性訂定差別稅率,「囤愈多、課愈重」。財政部長張盛和(左圖,記者陳柏亨攝影)說,未來房市短期投機炒作課奢侈稅,長期囤房炒作課囤房稅,兩者可互相搭配。他強調,改革無法一步到位,但已朝房地產稅制健全化跨出一大步,預期影響最多四十萬戶、約占百分之十五有屋族,地方稅收可增加約六‧七五至十六‧二億元。對於「自住」的定義,張盛和說,原則上除夫妻持有一戶外,買給名下無屋的父母或成年子女也算自住房屋,但會設總持有戶數上限,財政部一個月內將明確定義。立委賴士葆批評,若持有超過四戶還不算囤房,就太寬鬆了。房屋稅條例修正後,未來出租做住家用的房屋,都屬非自住房屋,稅率將加重;但公益出租人仍可享百分之一‧二的自住稅率。另外,包括私人醫院、診所以及會計師、建築師等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的房屋,未來房屋稅的稅率將比照營業用的房屋,從現行的百分之一‧五至百分之二‧五,拉高到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稅率倍增。房屋稅為地方稅,若無法全國總歸戶、跨縣市計算持有戶數,「跨縣市囤房」可能會課不到,例如在五都十七縣市各擁一間房,即使持有廿二間也不算囤房。張盛和對此表示,會進一步研究在稽徵實務上是否可以突破。 全文網址: udn房市情報 - 房市新訊 - 政策焦點 - 囤房稅最高3.6% 「囤愈多、課愈重」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307006#ixzz2zt1TEObu Power By udn.com

2014-04-25

好地段就算凶宅也漲 4年房價飆升1262萬

發表於 2014-04-23 好房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多數人對凶宅敬而遠之,內政部也要求在買賣時,屋主、仲介不得隱瞞凶宅事實,也因為國人對凶宅的忌諱,許多凶宅後來做為宗教使用,像是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30幾年前發生林宅血案的台北市信義路住處,後來成了現在的義光教會。不過,也有凶宅後來成為房租飆漲的店面。凶宅因位在商圈內,房價不僅不跌還大漲,4年間轉手3次,房價總共上漲了1262萬元。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壢市有一棟位在SOGO商圈附近的4層樓高透天厝,99年因吸菸不慎導致引發火災,屋內2名房客嗆傷送醫不治,隔年屋主便以1938萬元轉手,後來因地段佳與機場捷運利多政策,這棟房屋共轉手了2次,最後一次是以3200萬元賣出,房價共漲了1262萬元,漲幅達6成5。但最新的屋主卻認為自己買到的是凶宅,而告上法院,但檢察官認定火災傷者是送醫後多日才不治,所以不符合「凶宅」定義,不起訴處分。而凶宅到底要如何定義,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沒有受損, 除了參考內政部開的解釋外,奇摩房地產陳繼民律師撰文表示,考量是否為凶宅也應考量死亡事件嚴重性與陳屍經過時間長短等。例如,獨居老人雖在自家宅過世,但若是死亡多月才遭人發現,這也可認定為凶宅。若真的小心買到凶宅該如何處理,形象學命理研究教授李丞鏞經好房網記者訪問時表示,凶宅不是不能買,而是要注意3點,第一,要看自己的八字重不重,若是夠重,住到凶宅還是會發;第二,可在門口掛上風鈴,化解煞氣;第三,若真的不清楚是否是凶宅,看屋時進入房內也可以略感售出怪異的感覺。資料來源: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075962725.html